热衷倒房敛财的“老虎”,判了14年!

11

北京11月21日电 被查近两年后,曾上电视忏悔的副部级“老虎”,判了14年。

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11月21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敬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张敬华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热衷倒房敛财的“老虎”,判了14年!

主动交代、从轻处罚

张敬华获刑14年

公开资料显示,张敬华生于1962年7月,江苏泰州人,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工作。张敬华此前长期在江苏工作,曾任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政府秘书长,江苏省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2021年12月接受审查调查。

按照法院公布的消息,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张敬华利用担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政府秘书长,江苏省政府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苏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84万余元,其中1676万余元未实际取得。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敬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张敬华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部分受贿系犯罪未遂,认罪悔罪,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热衷倒房敛财的“老虎”,判了14年!

热衷倒房,搞经济数据造假

被查后上电视忏悔

2022年5月,官方通报,张敬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并被指“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等。

今年1月播出的电视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披露了张敬华违纪违法的细节。专题片披露,他的问题始自贪图小便宜、始自同学圈朋友圈,呈现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特征。

例如,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这样的心态,在张敬华处理家庭房产的问题上体现得尤其鲜明。

专题片介绍,他到南京任职后,短短几年里频繁买房卖房、倒房换房,先后涉及四处房产,每一套都通过违纪违规乃至违法手段获利颇丰。他先是动用职务影响力,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在玄武公馆买下了一套房产;不久后,他又看中了斯亚花园的一处面积更大、位置更好的房产,授意相关部门找开发商“沟通”,提出希望对方低价出让,更为匪夷所思的是,他还提出希望直接用玄武公馆的房子来“置换”。

开发商顾忌张敬华的职务身份,同意了这桩显然不公平的“置换”。张敬华实际相当于少付购房款近三百万,拿下了斯亚花园的房产。

“首先人家不愿意卖,是一个强买的过程,买了以后又要低价,低价了以后还不够,还要置换,钱他都不愿意掏,我拿现有房子跟你换。”纪检工作人员介绍。

热衷倒房敛财的“老虎”,判了14年!

山河水则是南京一处温泉别墅区,张敬华认为颇具升值空间,于是买来投资。他一方面从开发商那里拿到了远低于市场价的“优惠”;另一方面,买房资金则是找关系密切的老板来出。房屋升值后,张敬华再以高价卖出,一买一卖又获利数百万元,继而再将卖房所得投入海珀星晖花园购买了两套房产,进行新一轮投资。

专题片称,张敬华一直以学经济的专业干部自居,遗憾的是,他却没有把主要精力用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上,而是沉迷于算计经营自家的一亩三分地。

“从一个农村少年走到省级领导岗位,没有组织培养是完全不可能的,还是一句话,是自己的错,是我自己的错误,对不起组织,也对不起家人。”张敬华忏悔称。(完)

19.4亿人次、8亿元、增长48.1% 多组数据勾勒假日经济“活力图景”

青海果洛直却330千伏线路工程打造“绿色建造”新模式

留洋两周年,武磊孤军奋战的苦依然没人能懂……

国家卫健委:将推荐中国有关机构成为世卫组织新型冠状病毒监测参比实验室

孙维民:七十二次扮演周恩来,这次仍是第一次

“十四五”时期我国强化粮食安全 确保粮食产量继续稳定在6.5亿吨

青海青年看高原“小北京”:用相机记录瞬间 用心体验家乡

大卫·弗格森:文明互联互通离不开全球共识和承诺

春节前后,海南三亚已通报查处二十余起旅游市场涉嫌违法行为

美股三大指数集体低开 住宿业板块领跌

创新供给、上新场景、加大供应 假日经济释放“新”热度

【光明论坛】找到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数字发力点

国际乒联更新世界排名:樊振东、孙颖莎稳居男女单榜首

弱冷空气降温实力有限 中东部大部即将开启升温模式

留洋两周年,武磊孤军奋战的苦依然没人能懂……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顺孔发网络科技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